公益在线包头站讯:2019年11月28日,包头市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讨会在稀土大酒店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是由包头市法学会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会主办,昆区人民检察院具体承办。以“沐浴阳光 校园零欺凌”为主题,内蒙古科技大学、昆区教育局、昆区公安分局、昆区法院、昆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参加了研讨会。
此次会议是昆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和张军检察长关于“一号检察建议要持续抓、长期抓、没完没了抓下去”讲话精神的又一重大举措,旨在倡导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多角度、全方位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与会领导有包头市法学会副会长周绍峰、昆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峰、包头市青联副秘书长戴志慧、内蒙古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杨德桥、包头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王红瑞、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马美荣、昆区政法委副书记白古乐、昆区法院副院长王丽荣及刑事法学研究会、家事审判研究会、昆区政法机关、教育局、团委、关工委、文体局、包头市各区旗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以及律师、心理咨询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学校师生、家长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周绍峰指出,本次研讨会的举行,为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结合搭起了桥梁,对推动包头市青少年校园欺凌问题研究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研讨会首先以目前热映影片《少年的你》视频带入,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共鸣,接下来分教育预防、惩治挽救、社会支持三个单元,分别由内蒙古科技大学王彦教授、昆区教育局党组成员赵晓文、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莉、昆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郝晓燕、内蒙古心理学会理事武锐利教授、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文千进行了主旨发言。
内蒙古科技大学王彦教授从学术理论层面对校园欺凌的概念、常见行为等方面进行了介绍,同时还针对实际发生的比较热门的校园欺凌事件结合理论进来了分析,明确了老师作为学校保护的实施者应当担负的责任。
昆区教育局党组成员赵晓文在分析校园欺凌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阐述了昆区教育局近年来的工作举措及取得的成绩,希望统一思想认识,打好保护青少年这场“硬仗”。
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莉副检察长以昆区检察院近四年办理的校园欺凌案件数量为切入点,全面客观的揭示出校园欺凌呈现范围广、反复性、持续性、影响深远等特点,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四个方面对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昆区检察院在守护校园平安建设方面采取的举措进行了介绍,明确表示检察机关将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多方力量沟通合作,形成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
昆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郝晓燕副庭长从未成年自身、家庭、学校、社会、法律五个方面分析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原因,从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家庭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方面提出了预防措施,并呼吁每个人都应肩负起责任去帮助那些被欺凌的人,去制止欺凌事件的发生,去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内蒙古心理学会理事武锐利教授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了欺凌者、被欺凌者及家长、旁观者的心理素质,通过生动鲜明的案例讲解了老师、家长如何感知孩子遇到欺凌问题。
内蒙古字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文千主任从自身办理案件角度出发,言简意赅、深入浅出地交流了校园欺凌的发展、校园欺凌的成因及杜绝校园欺凌发生的建议三方面问题。
随后,主办方以现场访谈的形式,邀请部分嘉宾围绕“培育沃土,让校园充满欢笑”、“拨开迷雾,让欺凌远离校园”、“共绘蓝图,让青春沐浴阳光”三个主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访谈嘉宾各抒己见,从不同的角度畅谈了自己在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如何保护失足青少年方面的观点,为下一步的工作、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包头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王红瑞发表了自己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感受,并从不同层面提出了预防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见、建议,会议在热烈的交流互动氛围中圆满结束。
会后,昆区人民检察院李永峰检察长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李永峰检察长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对一号检察建议提出的保护,实践中要落实到综合保护’,昆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积极创新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各项工作举措,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主动履职,集结社会各方力量,在已建立多部门长效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致力于为青少年健康发展建立优良环境,共同守护校园的蓝天,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快乐地成长。